联系我们

联 系 人:卢小姐

手  机:13695270999

电  话:0757-27337178 26925817

传  真:0757-27337178

地  址: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国际木工机械城展览馆右侧

邮  编:

网  站:http://www.k-tomi.com/

邮  箱:zhmjhxw@163.com

公司新闻

您当前位置:佛山市顺德区金华中宏木工机械有限公司 >> 新闻动态 >> 公司新闻 >> 浏览文章

木工机械对工作场所的要求


木工机械对工作场所的要求

(1).凡使用有毒的、刺激性的以及易燃物质的工艺过程应放在单独的厂房中,或安排在厂房内专门隔出的地段上,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。
(2).车间里运送原木、锯材、废料的通道应设且消除穿堂风的设施如走廊、门厅、门帘、帘幕等以及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如自动防火门、防火防烟挡板、水幕等。
(3)在车间内需要安全地到达设备上方的工作岗位时,应安装带防护栏杆和楼梯的天桥。厂房地面和天桥通道应敷设防滑地面。
(4).常用的人行通道上不应有设备和什线.其宽度不小于1m.
(5).地面以下的传送带要用盖板或姗格状防护板齐地盖上。金属板表面应防滑。栅格防护的缝隙宽度不超过30mm.
(6).木工机械工作时产生的锯末和废料贮槽应安放在厂房外。
分类:公司新闻
原创文章如转载,请注明:转载自[佛山市顺德区金华中宏木工机械有限公司] http://www.k-tomi.com/gsxw_7.html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k-tomi.com/gsxw_7-370.html
上一篇:强劲多片锯切割加工特点如下
下一篇:佛山木工机械检验及方法

相关信息